行业概述
空压机CE认证的核心技术判据是PED压力设备指令2014/68/EU中PS·V值(工作压力×容积)的分类阈值。当储气罐的PS超过10bar或PS·V超过10000 bar·L时,设备归入PED III类,必须由公告机构执行模块B型式检验加模块D生产质量保证。活塞式空压机的排气温度可达200°C,PED分类还需考虑流体组别——压缩空气属于第1组流体(有危险性),分类等级比第2组流体更高。具体分类规则为:第1组流体在PS·V值200-1000 bar·L时归II类,1000-10000 bar·L归III类,超过10000 bar·L归IV类。这一判定直接决定了认证路径和成本差异,IV类设备还需进行最终评定(模块G单件验证或模块H1全面质量保证)。
| 分类维度 | 具体类型 | 说明 |
|---|---|---|
| 按压缩原理 | 活塞式、螺杆式、涡旋式、离心式、无油式 | 不同原理对应不同的性能测试标准 |
| 按风险等级 | 高风险(大型螺杆空压机、高压空压机)、中风险(活塞式空压机、便携空压机)、低风险(小型静音空压机、车载空压机) | 高风险需公告机构参与认证 |
| 按适用指令 | MD机械指令、PED压力设备指令、LVD低电压指令、EMC电磁兼容指令 | 空压机需同时满足机械和压力设备要求 |
| 按应用场景 | 工业生产、汽车维修、建筑工地、医用供气、食品加工 | 不同场景对应不同的压力和气量要求 |
表格中的活塞式空压机适用EN 1012-1(压缩机安全要求),该标准对排气温度限制、压力保护和振动等级有详细规定。螺杆式适用EN 1012-1和EN ISO 1217(性能试验),后者规定了容积流量和比功率的测试方法。涡旋式和离心式空压机需满足EN 1012-1和EN 60204-1(机械电气设备安全)的要求,后者对急停功能和安全联锁电路有强制条款。储气罐作为压力容器,依据PED 2014/68/EU分类后执行EN 13445(非直接火压力容器)或EN 286(简单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标准,EN 286适用于PS不超过30bar且PS·V不超过10000 bar·L的空气储罐。医用空压机还需通过EN 12021(呼吸空气标准)的油分含量检测(不超过0.5mg/m³)和CO含量检测(不超过15mL/m³)。EMC测试适用EN 61000-6系列工业环境标准。
认证中,储气罐的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是PED III类和IV类设备的强制要求,射线探伤或超声探伤不合格率约15%,主要缺陷是气孔和未焊透,需优化焊接工艺参数(电流、电压和焊接速度)。空压机的安全阀排放能力测试中,阀门在1.1倍工作压力下的排量不足是常见问题,需按EN ISO 4126-1重新选型,确保排放能力大于压缩机的最大排气量。EN 60204-1的急停功能测试中,大型螺杆空压机的急停响应时间超限,原因是控制回路的继电器延时未计入,急停回路应采用硬接线直接切断电机电源。EN 61000-6-4的辐射骚扰测试中,变频驱动器在30-230MHz频段常超标,建议在变频器输出端加装正弦波滤波器并对电机电缆使用屏蔽双绞线,屏蔽层360度接地。
适用指令汇总
机械设备指令(MD) (2006/42/EC)
压力设备指令(PED) (2014/68/EU)
医疗器械指令(MDR) (2017/745)
典型产品认证清单
认证策略建议
从出口实务看,空压机页面的认证重点不是“是否需要CE”,而是如何把其他行业的多项要求拆成可执行证据链。企业应先识别电气安全、无线通信、机械结构、材料有害物质和说明书警示,再判断是否需要公告机构、实验室测试或工厂体系审核参与。
产品划分:按结构、用途、关键参数和风险等级拆分空压机型号,避免一个报告覆盖不具可比性的产品;
法规路径:以按产品属性匹配LVD/EMC、RED、RoHS、MD或CPR为基础,涉及带电、无线、压力或防爆功能时另行补充对应指令;
文件准备:把规格书、风险评估、测试报告、标签、说明书和DoC作为主文件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要与测试报告一致;
审核提醒:若存在直接套用通用CE清单,未把当前产品的实际用途写入技术文件,应在送检前完成预评估和整改。
批量型号认证可以采用代表型号策略,但代表性要基于风险和结构相似性,而不是只按名称或外观归并。

